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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種自己不做好的衛生習慣被罰是活該,想要政府改善的是那些吹毛求疵的無賴檢舉,檢舉制度好像有改成5大項目類的樣子~覺得這個才是做好事,至於檢舉獎金是一種獎勵倒不如限定一個人舉發的獎金上限,或者改其它方式獎勵(當然要保護檢舉人的個資以保障安全)比如每年達有效檢舉次數達標享有公教職缺的課長或股長等級三個月的退休俸資格.. 畢竟超出檢舉獎金之後等於是無形中替國庫增加收入也算是替政府做事了~ 政府也不必養這些人又可以有額外的人力來做這些.. 當然我只是提個概念而已.. 覺得這樣子也是一種更有效的方式制止沒公德心的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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